4 月 10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含八部分共 24 条。
围绕强化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意见》设定主要目标:未来 5年,构建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至 2035 年,各类经济金融绿色低碳政策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更成熟,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意见》围绕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强化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要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和数据库,制定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技术手段为碳核算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标准方面,则要求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
01《意见》在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强化信息披露方面给出了指引:
一是: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和数据库,制定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技术手段为碳核算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
三是: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分步分类探索建立覆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框架。
四是: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和评估质量,推动跨部门、多维度、高价值绿色数据对接。
02对于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方向:
一是: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扩大适合我国碳市场发展的交易主体范围。
二是: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规范开展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
四是:大力发展绿色保险和服务,完善气候变化相关重大风险的保险保障体系。
五是: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
03为了更好推动相关目标实现,《意见》还从加强政策协调和制度保障方面予以指导:
一是: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绿色金融领域立法。
二是: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及能力的评价考核力度。
三是:丰富相关货币政策工具,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
四是:将高排放行业和高排放项目碳减排信息与项目信贷评价、信用体系建设挂钩,推进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五是:深化绿色金融区域改革,稳步有序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和改革路径。
六是:在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中进一步支持绿色发展。
04对于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意见》提出应“健全审慎管理”“增强金融机构应对风险的能力:
一是:健全审慎管理,逐步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研究完善风险监管指标和评估办法。
二是:增强金融机构应对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机构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风险控制体系和公司治理框架,推动保险机构建立气候变化相关风险评估预测模型,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气候灾害风险分析。
三是:加强对绿色金融的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提高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能力。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乃我国政府于绿色发展领域推行的关键政策举动,对于推进经济社会达成可持续发展目标具备重大意义。借由深入剖析该政策,我们能够更佳地领会其政策宗旨与实施所带来的影响,从而为相关政策的订立与执行提供参照。伴随着绿色金融政策的持续完备和深度践行,确信我国金融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将会进一步获得增强,也将为构建美丽中国贡献更大力量。